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16卷
主题:教育治理现代化
高等教育在线教学常态化发展刍论
李 本
高校治理中的法治话语
邹 鹏
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协同性机理
殷海峰
体系构建视角下教育法法典化研究
邵宏润 裴兆斌 夏彤阳
宪法学、行政法学普遍原理与课程思政要素在教学中的融合
闫映全
高校法学思政教育“政治”与“学理”结合之实践
崔志伟
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基于103所“双一流”大学学生申诉制度文本的比较研究
周大智
学位授予纠纷司法介入的边界及审查规则
刘华飞
戴着镣铐舞蹈:论学位撤销与司法审查之规制
林琪琪
我国高校性骚扰预防及处理法制的研究
李 麒
高校学生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纪律处分研究
汤 君
“非升即走”制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及完善路径研究
何 柳
商谈理论视域下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程序构建
杨文龙 吴亚芳
高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制度建设:问题与对策——以S大学法学院为例
江晓双
关于法学研究生职业伦理课程构建的探讨
覃振模
基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将产教融合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思考
张梦良
应用型师范院校法学专业转型与法治教育师范生培养探究
陈圣利 魏以淋
论学术研究的方法——兼谈研究生培养与教育
黄鑫政
家庭教育面临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策略
张 爽
论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功能
牛智辉
以法治化手段推动教育公平实现——基于对教育鸿沟造成的受教育权不平等现象分析
黄玉冰
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的立法现状及立法建议
赵嘉炜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者补偿的主体、对象及基本原则
廖 圳
民办学校信用体系的法治化建构
聂 政
法律语言在实务工作中的规范化
徐艺轩
我国海关法律人才培养的时代性及其优化
朱秋沅
作者:邹鹏(华东政法大学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
内容摘要:高校治理现代化需要行之有效的话语体系支撑。在管理话语、学术话语、道德话语、政治话语和法治话语之中,法治话语符合新时代高校治理话语需要,更适宜作为高校治理的主流话语。高校治理中的法治话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要素和逻辑要素。法律要素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校内章程规章和法治思维,逻辑要素包括话语建设的逻辑和表达的逻辑。法治话语功能在于提高治理安定性、降低治理内耗,为高校治理现代化提供保证。
关键词:高校治理 法治话语 法律要素 逻辑要素 安定性 降低内耗
作者:殷海峰(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于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在新时代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也显得愈发重要。其中,构建教育行政执法的协同机制是教育治理顶层设计的现实要求,具有协同实践的时代特征,对于教育治理的推进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行动意义。应当准确理解协同性机制的基本内涵,深入分析协同性机制的表现形式,同时明确协同性机理形成的制约因素,进而在此基础上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和协同模式。
关键词:教育治理 行政执法体制 协同性机制 改革实践 教育体制改革 信息共享
作者:邵宏润(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讲师),裴兆斌(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教授),夏彤阳(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到体系化的发展时代,也激活了教育法法典化的梦想。随着社会经济与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教育立法已取得巨大成就,但仍应注意到,当前我国教育立法还存在法条竞合、冲突、错位、疏漏等现实问题。教育法法典化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必然选择。教育法法典化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的程序,以编纂或者制定教育法典为直接目的的立法活动过程。教育法法典化的核心目标是要确立教育法根本价值取向,促进教育法的体系建构。在教育法典的体系构建上,应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总分框架的基本结构,分阶段实施的立法步骤,注意教育法典与外部法律体系、国外法律的衔接融贯。
关键词:教育法 法典化 教育法律体系 体系衔接 教育法治 依法治国
作者:闫映全(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内容摘要:“课程思政”是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入各类课程,体现在教育教学方方面面的一种思想政治教育理念。高等教育中,宪法学、行政法学因其内容与思政要素结合紧密、直接涉及东西方价值冲突及学生对本土情况带有强烈疑惑等原因而迫切需要、也最适宜融入课程思政理念。但是,当前宪法学、行政法学的教师队伍、教材内容、教学方式等尚不能满足课程思政的要求。有鉴于此,应当在抽取学科普遍原理的基础上,立足中国文化传统与社会现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统领法学教育,通过在法学课程中增加党内法规课程、引导学生参与本土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等方式,更好地促进宪法学、行政法学普遍原理与课程思政要素在教学中的融合。
关键词:课程思政 宪法行政法教育教学 理念融合 党内法规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作者:崔志伟(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讲师)
内容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高校法学专业的思政建设提供了绝好的契机。高校法学思政的现实意义在于,深化学生对“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政治认同;培养法律人“以人为本”的人文素养;增强学生对司法现状的实践关切。当下专业思政教育尚存在一定的“受授”障碍,对此,破解之道在于思政元素的合理挖掘与运用。以刑法学的授课为例,思政建设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展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细化入刑法解释方法的讲授;借鉴“情法平允”的古代优秀司法传统;积极引入实践中的示范性案例。案例本身丰富的情境化色彩使教学内容具有很好的代入感,既能增加课堂趣味,也能自然地引申出党的政策主张。通过透彻的学理分析,使学生借助专业知识产生对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性的内心认同,是高校法学思政教育“学理”与“政治”相结合的应然目标。
关键词:高等教育 法学专业 课程思政 政治性 学理性 示范性案例
作者:周大智(东华大学法治办公室)
内容摘要:高校学生申诉处理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学生权利救济机构。从 103 所我国“双一流”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制度文本来看,目前我国高校普遍设立了学生申诉处理机构,但部分机构存在自己复查自己、涉事部门为日常事务机构、师生代表比例较低等问题。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处理机构的设置应当确立“权利救济机构”“权力监督机构”“自我纠错机构”的定位,坚持公正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的设置理念,根据公正原则对机构负责人、日常事务机构、组成人员身份、人数和产生等进行优化,还要增加法治考核、健全学生民主监督机制和加强法治教育等予以保障。
关键词:学生申诉处理机构 学位纠纷 机构设置 行政救济 教育法治 公平原则
作者:刘华飞(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学位授予纠纷形成的缘由多样,原告的诉求相对较为集中,司法审查从程序审查转向全面审查,裁判标准包括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实践对“学术自治”范围存有争议,学位评价标准较为繁杂,导致司法介入的程度较难把握。司法审查学位授予权的边界不清,使得相对人的救济权受限,原告利益实现有时力不从心。司法干预学位授予纠纷的强度应结合学位授予的过程,依照学术水准不予审查、管理事项有限审查、程序遵循严格审查的标准来把握。学位授予纠纷的裁判,应当从事实是否清楚、校规是否符合上位法、行为依据是否符合校规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坚持严格全面的法定程序审查,遵循比例原则及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关键词: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纠纷 行政诉讼 教育法治 全面审查 司法干预
作者:林琪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通过在宏观上整理关于学位撤销的现有法律框架并揭示其不足,并研析36所双一流高校学位学术规范,展现学位撤销的现实困境,继而在微观上折射权利同权力博弈与制衡的本质。再次通过9例司法判决概貌性地管窥学位撤销纷争背后的制度与理念因素,在特定情境下理解学术不端的不同内涵与外延,将学术品德的欠缺作为一项撤销学位的因由。最后立足于基本原则,围绕程序、实体与合法性审查对象,确定合理的审查密度,辅以成熟的司法技术,同时考辨域外司法实践之理,进而转化为类型化的解释命题,研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探析教育法庭可能的适用空间。
关键词:学位撤销 司法审查 学位纠纷 学术不端 行政救济 教育法治
作者:李麒(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近年来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性骚扰事件偶有发生,何种行为构成性骚扰、具体的认定过程、处理的法律依据、性骚扰的本质、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均有探讨必要。一般认为性骚扰行为,是行为人违背权利人的意志,实施性交之外的侵害权利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只要违背被骚扰人意愿,对其实施性骚扰,不需要被骚扰人明确反对,也可以认定构成性骚扰;或谓性骚扰行为,是行为人违背权利人的意志,与权利人强制进行性交以外的性行为,侵害权利人性自主权的行为。性骚扰所保护的客体,究竟是权利或仅是一种法律利益?如果保护的客体是权利,究竟是哪一种权利受到侵害?性骚扰的构成要件是否一定要与性自主权相关?防止性骚扰的法理基础是什么?上述问题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
关键词:高等学校 性骚扰 性侵害犯罪 强制猥亵 性自主权 侵权行为
作者:汤君(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内容摘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高校作为校园疫情防控的第一线,正确处理学生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是高校依法防控、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高校应在坚持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注重纪律处分与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衔接,注重依法依规,注重校纪校规的法律解释,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处理学生妨害疫情防控行为,以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校园安全和管理秩序,进一步保证社会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疫情防控 高等学校 违纪行为 纪律处分 依法治校 妨害疫情防控行为
作者:何柳(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助理研究员)
内容摘要:“非升即走”的人事聘任制度近年来已成为我国公立高校聘用改革的方向,也是高校人事制度分类改革的顶层设计。“非升即走”制的本质是一种明确规定了考核标准和限期晋升的筛选择优制度。我国多所研究型大学推行“非升即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正确的,有利于提升高校学术产出,促进人才流动,改善近亲繁殖的学术生态,构建学术思想多元化网络;同时也产生了“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科研量化与即时效益、科学精神与学术创新受损等一系列问题。在持续推进深化“非升即走”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吸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教育理念和高校实际情况,着重加强申诉机制、保障机制、退出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在构建与世界一流大学目标适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同时,也给予青年教师们稳定的职业安全感、归属感、信任感,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学术权利。
关键词:非升即走 预聘制 高校教师聘用改革 人事制度 学术权利 高等学校
作者:杨文龙(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吴亚芳(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研究生,北京物资学院体育部助教,北京市西城区羽毛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内容摘要:教师申诉制度在化解涉教纠纷、维护教育秩序稳定方面具有基础性性地位。但考察我国法律规定和教师申诉实践,高校教师申诉制度亦存在申诉主体范围界定不清、申诉内容事项亟须统一和申诉程序设计有待细化的问题。在聘任制教师制度推进的背景下,通过商谈理论重新审视高校与教师的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助于解决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正当性与实效性问题。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的程序构建,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和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具体路径上应确立申诉教师与申诉处理机构的沟通机制以及处理决定理由的说明、论证与公开制度,细化教师异议程序,赋予申诉处理决定可接受性,打通高校教师群体意见进入高校治理的渠道,推进依法治校能力的提升。
关键词:高校教师 申诉程序 商谈理论 教师法 教师权益 高校治理
作者:江晓双(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内容摘要:近年来,一些高校学位授予案与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相关,进而引发学界广泛关注。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制度关涉研究生自身权益、人才培养质量、高校法治进程,已然构成司法审查的重要面向和依法治校的关键领域。目前,高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制度建设缺少体系性、全面性和自洽性,需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体现全过程民主、系统性推进、全链条立法,以进一步彰显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学的特征与价值追求。
关键词:高校研究生 培养过程管理 高校法治 课程体系建设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分流淘汰制度
作者:覃振模(西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欲达到立德、修德之目的,需关注、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法学研究生培养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亦需要加强对于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研究生阶段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其特殊性,故需要从课程设立之必要、课程目标、教育方式等方面进行课程的建构。在职业伦理课程的形式方面,可以通过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开设专门课程或专题研讨会、开展法律诊所式教学、举办实务座谈会、举办互联网论坛等途径择优选择。
关键词:法学研究生 法律职业伦理 伦理教育 课程建构 专题研讨 法律诊所
作者:张梦良(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产教融合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机制与重要原则之一。随着我国职业教育迈入发展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2021年6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布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并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围,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保障。通过阐述将产教融合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法理基础,发现本次修订仍存在未能有效区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对于推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制度激励不足以及法律责任条款落实难度大的不足。为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法律调整机制,需要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律体系与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制度激励机制。
关键词:职业教育法 修订 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法理 法律调整机制
作者:陈圣利(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政法舆情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魏以淋(福州大学法学院助教)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首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应特别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将为中小学校输送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并将改变《道德与法治》课程被弱化乃至被虚化的现象,从而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法治教育师范生的培养目标不同于传统法学专业,其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有志于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符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要求的“四有”法治教育师资。其在人才规格要求、师资队伍配置、课程体系设计、专业教材选用以及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亦应呈现出有别于传统法学专业的师范元素。
关键词:应用型师范院校 法治教育 教学改革 师范生 转型培养 实践教学改革
作者:黄鑫政(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学术活动由材料积累、阅读、笔记、写作、投稿、拜师、交流等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几乎都很重要。当下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中,论文写作教育是不够的,因此有必要进行探讨、总结。各个环节也有窍门与标准,为了进行好一个专业方向的研究,有必要借助任何用得着的学科的研究方法、学习方法,以尽可能地开阔视野,并最终达到“信手拈来”的程度。
关键词:学术研究 研究生培养 高等教育 心态 阅读 写作
作者:张爽(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家庭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教育、柔性教育、综合教育和人性教育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都至关重要。目前,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还面临一些法律挑战,如家庭教育概念模糊、内部关系不清晰、外部关系不和谐以及对特殊群体家庭教育利益保护不够充分。为更好地促进未成年家庭教育的发展,培养好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他们能够在未来担负起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重任,可从厘清家庭教育概念、明晰家庭教育内部关系、界定清楚家庭教育外部关系和完善特殊群体家庭教育利益保护四个方面予以应对。
关键词:家庭教育 未成年 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内部关系 家庭教育外部关系 特殊群体家庭教育
作者:牛智辉(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家庭是未成年人人格独立发展和社会化能力形成时所处的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核心因素。在疫情居家隔离的特殊时期,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这与监护人是否已尽到自身教育职责、是否通过有效的家庭教育为学校教育做好铺垫具有密切联系。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虽已具备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引,但难以充分发挥犯罪预防的基本功能。外部阻碍在于家庭教育立法和社会监督的缺失,内部阻碍在于家庭教育方式的落后和部分家庭结构的缺陷。建议完善法律依据,强化社会指引,脱离传统教育体系,正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领域的根本地位。只有培养正确的教育理念,寻找合适的教育方式,同时强化外界督导和完善法律依据,才能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犯罪预防效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家庭教育 犯罪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功能 立法 未成年人利益
作者:黄玉冰(华东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教育作为促进人类社会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进步的主要手段,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永恒的民生话题。而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技术层面产生的数字鸿沟也已经影响到社会、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当下,信息化教育方式异军突起,它作为一种推动教育公平的方式产生,却又进一步加剧了教育鸿沟,对教育公平造成了冲击。且当前对于弥合教育鸿沟的措施具有立法滞后笼统、行政保护缺位等等问题,而上述问题急需通过以法治化手段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来进行解决。
关键词:教育法治 数字鸿沟 教育公平 教育法 法治化 司法保护
作者:赵嘉炜(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自2021年7月24日国家发布“双减政策”以来,校外培训机构进入了频繁爆雷的倒闭大潮。因缺乏对校外培训机构立法及执法机制的建设,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序发展岌岌可危,出现了受害者维权举步维艰的现象。校外教育作为我国学校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的补充,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校外教育的重要载体,理应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和执法机制,才能有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从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到家庭教育正式作为法律概念纳入教育体系,我国逐渐建立起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的教育体制,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本文将从我国的教育体制、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现状为切入点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立法及执法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校外培训机构 立法现状 立法建议 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 校外教育
作者:廖圳(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助教)
内容摘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者补偿制度的立法原则化导致其存在实践差异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以《〈民促法〉修法决定》补偿条款为中心,利用法教义学等研究方法,对补偿的责任主体、对象范围、基本原则等三大核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第一,补偿责任主体应确定为行政机关。第二,扩张解释补偿对象范围,将该条款中的“设立”“终止”扩张解释为“空窗期设立”和“转设性终止”。第三,为体现教育的公益性和正外部效应,保护非营利民办学校出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需坚持补偿与非经济性社会效益成正比、与已取得的合理回报成反比的原则遵循。
关键词:非营利民办学校 出资者 立法原则化 补偿条款 行政补偿 法教义学
作者:聂政(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诚信缺位、损害学生家长权益的行为,推动民办学校治理方式的现代化,中央和地方通过多种制度供给,建构了由监管部门与民办学校共同参与,以全面的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公开为前提,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以监管部门的诚信倡导为辅助的民办学校信用体系。然而,当前所建构的民办学校信用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法律优位原则、平等对待原则、比例原则等法治基本原则相悖,对民办学校的基本权利构成了损害,也与法治社会的发展方向相违背。因此,应当以法治的方式对民办学校的信用体系进行重新建构,尽快同步开展综合性信用立法和民办学校专门性信用立法,规范民办学校信用评价标准,构建分级分类的信用信息应用,完善信用信息收集和利用的程序性规定。
关键词:民办学校 信用体系 评价标准 法治化 基本原则 基本权利
作者:徐艺轩(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法律语言学是在语言和法学基础上产生的新学科,对于法学的现实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恰恰由于其具有综合性,法律语言很容易受到人们的忽略,因此给人们的工作造成不便。法律语言在实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其根本原因在于重立法轻实践、基础薄弱等原因,我们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来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语言意识。
关键词:法律语言 法律实务 语言规范 实务工作 规范化 语言学
作者:朱秋沅(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教授)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企业全球化发展,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链,我国涉外经贸易不断增长,贸易摩擦也日显激烈,报复性关税高企,非关税壁垒迭出,中兴、华为等遭遇海外经贸合规案件,都凸显出关贸合规问题的紧迫。与此同时,经历了2018年关检融合后的新海关职能与责任进一步扩展,承担着维护国门安全和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职责。国门安全的重大责任和贸易战的不断加剧都体现出综合运用关贸规则以保障商界的权利与便利,守卫国家与社会的安全、反制域外强权的重要性。在此新发展形势下,关检深度融合下新海关对海关法律人才(执法人才)需求迫切,新兴的关贸合规领域中的涉关法律人才紧缺。因此,涉关/海关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应本着关企共治新理念,在现有培养模式的基础上,精确校准人才培养目标,适当满足当前关贸行业人才需求的缺口。同时也为该培养方案未来拓展新的方向(如国门安全法方向)打下基础。
关键词:涉关/海关法律人才 培养方案 关企共治 关贸合规 行业需求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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